四川省市州级小儿外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考核标准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标准分 | 得分标准 | |
1、组织建设 (5分) | 1-1人员结构、数量与聘任程序符合规定。 | 2 | 一项符合得1分 | |
1-2中心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落实。 | 3 | 明确分工得3分;有分工,基本未落实得1分 | ||
2、岗位职责与规章制度 (10分) | 2-1有各级人员岗位职责,并能熟悉与履行。 | 4 | 有岗位职责得1分;不够熟悉或履行不力得2分 | |
2-2质控信息收集汇总、统计分析、评价反馈、监控与指导纠偏制度与季度例会等工作制度健全落实。 | 6 | 落实收集汇总、统计分析各得1分; 落实后三项各得2分(最多得本项标准分6分) | ||
3、工作状态与成效 (75分) | 3-1有本专业质控规划与年度实施计划。 | 8 | 一项符合要求得4分 | |
3-2对本专业质控标准、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法有具体的意见和要求。 | 10 | 前两项做到每项得3分;第三项做到得4分 | ||
3-3有适合本专业的质控方法和程序,并能组织实施。 | 10 | 方法、程序符合,每项得3分;能实施得4分,实施不全符合要求得2分 | ||
3-4 质控工作运行状态良好(47分) | 3-4-1按月收集质控对象的质控信息;对填报不及时,不完整与真实性有质疑的信息能及时与质控对象沟通。 | 12 | 做一项得6分 | |
3-4-2按季汇总统计分析与评价质控信息;提出相关指标的均值与控制阈值。 | 10 | 做到一项得5分 | ||
3-4-3及时向质控对象及省小儿外科质控中心反馈质控指标与其他质控标准、分析、评价结果。 | 10 | 做到得10分;做不全或不全符合要求得5分 | ||
3-4-4对出控项目纠偏进行追踪监控与指导;偏离度较大的项目纠偏率达90%以上。 | 10 | 能监控与指导得6分; 纠偏率≥80%得4分;≥60%且<80%得2分 | ||
3-4-5及时完成并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对本专业质控工作和医疗质量状况,提出持续改进意见。 | 5 | 做到得5分;总结不全符合要求得2分 | ||
4、工作保障 (10分) | 4-1有专用办公室;设施能满足质控工作需要。 | 6 | 一项做到得3分 | |
4-2能主动争取挂靠单位的监督、管理与经费支持。 | 4 | 主动争取得4分 |
说明:1、考核采取得分制;
2、大于等于80分为合格;大于等于90分为优秀;
3、每年年终由各分中心对应标准自评,并报省质控中心。省中心组织抽查或全面检查并公布结果。